我校毕业生叶青春荣获“安徽省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”称号

发布者:宣传部发布时间:2012-03-03浏览次数:1515

  日前,安徽省委组织部发文《关于表彰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的决定》(皖组字〔2011〕42号),全省40名选聘生荣获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荣誉称号,我校2002届数学教育专业毕业生、休宁县商山乡黄村书记助理叶青春成功当选。
  安徽省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由省委组织部、省委宣传部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团省委联合组织开展。从2011年9月起,经过推荐申报、资格初审、公众投票和综合评定等环节,在全省各地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评选产生40名“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”。
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,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。2008年以来,全省分四批共选聘4014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。据统计,近年来,我校117名毕业生通过选拔被录用为大学生村官,他们按照“加强组织、服务农民、促进和谐、历炼人生”四句话目标要求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扎根基层,勤奋工作,服务群众,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叶青春在本次安徽省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,展示了我校毕业生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,也体现出我校在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,服务地方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。


  附件:叶青春先进事迹.doc